风险投资中LP与GP(出资方与管理者的那些事儿)
在金融领域,LP(Limited Partner)和GP(General Partner)是私募股权基金(Private Equity Fund)和风险投资基金(Venture Capital Fund)中的两个核心角色,代表基金的不同参与方及其权利义务。以下是详细解释:
LP(有限合伙人,Limited Partner)
定义:LP是基金的主要出资方,提供大部分资金,但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。
特点:
出资为主:通常出资额占基金总规模的90%以上。
有限责任: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,风险可控。
被动参与:不直接参与投资决策,但可能通过投资委员会或顾问委员会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。
收益分配:优先获得固定回报(如优先回报率,Hurdle Rate),之后与GP按约定比例(如80:20)分配剩余收益(Carried Interest)。
常见类型:养老基金、保险公司、高净值个人、家族办公室、主权财富基金等。
GP(普通合伙人,General Partner)
定义:GP是基金的管理者,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营、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。
特点:
管理为主:负责基金的募集、投资、管理和退出。
无限责任: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
主动参与:拥有最终的投资决策权,但需对LP负责。
收益分配:通常不从基金中领取固定管理费(部分情况下会收取),主要收益来自Carried Interest(通常为基金超额收益的20%)。
常见类型:专业的私募股权管理公司、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管理团队。
LP与GP的关系
合作模式:LP和GP通过有限合伙协议(Limited Partnership Agreement, LPA)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利益一致:GP的收益与基金表现直接挂钩,因此有动力为LP创造高回报。
风险与收益平衡:LP通过出资获得潜在高收益,但需承担投资风险;GP通过管理基金获得管理费和Carried Interest,但需承担无限责任。
示例说明
假设某私募股权基金规模为10亿元:
LP出资:9亿元(90%)。
GP出资:1亿元(10%,部分情况下GP可能不出资或出资较少)。
收益分配:
首先,LP获得优先回报(如年化8%)。
之后,剩余收益按LP:GP=80:20的比例分配。
总结
LP是资金的提供者,追求财务回报,风险相对可控。
GP是资金的管理者,负责投资决策,收益与基金表现挂钩,风险较高。
二者通过有限合伙协议形成合作关系,共同推动基金的运作。
理解LP和GP的角色和关系,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机制。